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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屋之前至少應切記以下三大重要事項
─貨比十家不吃虧

姑且不論這些事件如何落幕,購屋之前應切記以下三大重要事項:

 

 

  1. 應牢記貨比十家的寶貴經驗:最近有位會計師朋友告訴我買房之前看過一百戶以上,有時一天連看五、六戶,愈看愈有心得,最後連區位、格局、價格、家電贈品等,該爭取的一樣都沒少,令他相當滿意。
  2. 審閱期五天好好做功課:尤其是預售屋,更應請教專家幫忙審閱,以免交屋時與預售樣品屋落差太大,而有被騙的感覺。
  3. 詳細閱讀「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」,尤其房屋所在位置如緊鄰山坡地,更應注意是否為順向坡,以免天候異常發生土石流,導致房產大幅折損。

鄰避設施(NIMBY),避之唯恐不及
─務必詳細閱讀「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

就一般購屋者而言,對於鄰避設施(NIMBY)一向都是避之唯恐不及,幾乎沒有任何妥協餘地,尤其如有長者同住,必然是一大忌諱。

其次,根據內政部所公布之「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(四)其他重要事項之相關規定(2020年5月1日生效),購屋之前務必詳細閱讀,並且實地勘查,俾免吃虧上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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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米娜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